中評社香港10月23日電/“中央提出要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賦予每個農民股權,讓大家都有權利獲得收益,這是一個重大的好政策,真心盼望儘快‘落地’。”安徽省肥東縣農民楊年舉說。
新華社報道,在這位已經吸引2000多名社員發展規模種植的合作社“領頭人”看來,他將會獲得更大的空間、更規範的環境來帶領更多鄉鄰致富。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的改革任務。日前,中央審議通過了有關改革試點方案。
輿論認為,這是中國農村改革一項重要頂層設計,是中國農村集體經濟改革重大制度創新,農民將由此獲得更多財產權,步入加速致富的嶄新時期。從農民到地方官員,到專家學者,中國社會高度評價並熱盼這一改革儘快實施。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鄭風田說:“中央此次審議通過的試點方案,標誌著農村改革將在家庭聯產承包制之後邁上新的台階。它一方面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有利於促進發展農村新型主體,擴大已有的新型主體規模。另一方面,進行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等於直接‘把資產算在農民頭上’,同時賦予了農民作為股東,享受分紅權利、監督集體資產、參與集體經濟發展的權力。”
安徽大學三農問題研究中心教授張德元指出,這次的試點方案是對十八屆三中全會農村改革任務的實施,也是新時期開創新的集體經濟實現形式的探索。
中國一些地方已經邁出了先期探索的步子。北京、廣東、江浙等經濟發達地區的一些地方進行了農民股份合作的嘗試。
鄭風田認為,未來要警惕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改革試點中出現矛盾。在集體經濟發達、分紅豐厚的一些沿海村莊,由於本村村民身份附加著巨大的經濟利益,一些“外嫁女”、參軍者、大學生等均要求享受權益,造成了矛盾。在本輪集體經濟股份改革試點中,這樣的難題也很有可能普遍出現。
“確權的核心應該是‘權限’和‘時限’,前者要界定什麼人可以獲得什麼權利,後者要釐清確權的追溯期、有效期,以及何時應該退出。要在充分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的基礎上,既防止“吃大鍋飯”,又避免激化農村基層矛盾。”他說。
張德元也指出,這項改革不能操之過急、“一窩蜂”上,要尊重各地的實際情況和試點進展,循序漸進,避免矯枉過正;要支持基層多元化的操作方式,而不是用單一模式追求整齊劃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