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清華強調,要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加強作風建設,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要認真梳理,一件件查實,一件件整改。自治區黨委常委和其他省級領導幹部要主動對照檢查,帶頭整改,形成上行下效的局面。要堅持抓常、抓細、抓長,打好作風建設的攻堅戰和持久戰,堅決防止“四風”反彈。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學習借鑒中央開展巡視工作的好作風好經驗好做法,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充分發揮巡視工作的震懾、遏制和治本作用。
彭清華強調,要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嚴格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決遏制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新時期好幹部標準,強化發展、為民、務實、清廉、團結、公正的用人導向,形成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不出事的良好風氣。要嚴明組織人事紀律,嚴肅查處違規用人、幹部檔案弄虛作假、超職數配備幹部等問題,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強化明規則、破除潛規則,進一步優化政治生態,努力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營造良好的從政環境、用人環境、營商環境和發展環境。
彭清華表示,自治區黨委將專門召開常委會議,認真對照巡視組反饋的意見,逐條深入研究,逐條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整改要求,全面落實抓整改的政治責任,在兩個月內向中央報告整改情況,並向黨內和社會公開,接受廣大幹部群眾的監督。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以及巡視組有關成員出席反饋會。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大、政府、政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出席會議。自治區其他在職省級領導幹部,自治區政府秘書長,自治區黨委、政府副秘書長,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領導班子成員,自治區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巡視辦主任、巡視組組長列席會議。
(來源:中紀委監察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