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8日電/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經營案一審判決結果公佈,四被告均構成非法經營罪,楊秀宇一審獲刑四年,罰金十五萬;盧梅一審獲刑一年半,罰金三萬;爾瑪天仙公司被判罰金五十萬;爾瑪互動公司被判罰金二十萬元。楊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決、盧梅明確表示不上訴,兩公司當庭均表示回去考慮。
新浪網綜合媒體消息,“幹爹888萬帶我包機倫敦看奧運”“僧人後海船震門”“北京車展最美清潔工”……8月14日,這一系列“鬧劇”的幕後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和他曾經的下屬盧梅被帶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的二層大法庭受審,二人都被檢方以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庭審中,楊秀宇當庭自願認罪,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
他“炒”過的那些事
“北京車展最美清潔工”“天仙妹妹”“幹爹888萬帶我包機倫敦看奧運”“僧人後海船震門”“干露露浴室征婚門”“郭美美炫富”
楊秀宇供述,起初他的炒作還是追尋“正能量”,如炒作“天仙妹妹”“最美清潔工”等,但後來發現網民口味“越來越重”,為迎合部分網民的審醜趣味,便開始策劃炒作郭美美、干露露、楊紫璐等一系列的炫富事件。
相關案例一條新聞是怎樣“炒”出來的
2011年10月,楊秀宇代表爾瑪天仙公司與北京續風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訂網絡推廣合同,約定對該公司旗下畫家安某某進行炒作。後楊秀宇負責策劃,安排安某某著僧服與兩名女子在北京市西城區後海登船,並在船中引發船體晃動,楊秀宇拍攝視頻後將該視頻以名為“僧人船震”的新聞事件上傳至互聯網引發網民關注,以達到炒作畫家安某某的目的。為此,爾瑪天仙公司收取該公司支付的人民幣17萬餘元。
業內聲音提高利用“審醜”牟利的成本
“既有表演者又有觀看者,既迎合了表演者的表演欲,又滿足了觀看者的獵奇欲。這種策劃滿足了少數人的‘審醜’欲,引發了高關注,讓一些急切推廣品牌的企業、個人對這些推手趨之若鶩,既敗壞了行業生態,也助長了這種不正之風。”一位公關界的業內人士對此痛心疾首。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易勝華表示,在目前相關法律並不完善的情況下,除了司法手段對這樣的“審醜”產業鏈進行規制外,建議更多地採用經濟手段加以規制,提高一些利用“審醜”牟利的違法成本,從而斬斷這樣的不良產業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