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3日電/依法定職權指定山東省高院“複查”此案,讓身陷此案近20年的河北高院回避,這樣讓案件的複查者可以“輕裝上陣”,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羈絆。
20多天前,內蒙古高院決定對“呼格吉勒圖案”立案再審;而如今公眾又等來了“聶樹斌案”的轉機。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複查,這意味著聶案終於跳出之前9年甚至是20年沒有跳出的河北省法院系統,此案有了打破僵局的可能。
1994年,時年21歲的聶樹斌被認定是石家莊市一起玉米地奸殺案的凶手,次年被執行死刑。十年之後的2005年,犯下多條命案的王書金被警方抓捕後,自認自己才是當年奸殺案的凶手;甚至在不知此案“已破”的前提下,詳細供述了案件細節、指認了現場。一時輿論嘩然,當時所有人以為,聶樹斌很快就能洗脫罪名,此案一拖又是近十年。2006年一審審判王書金案時,這起奸殺案未受司法追究。直到去年9月,河北省高法做出二審裁定:維持王書金的死刑判決,但仍未認定是此案件的真凶。河北法院系統也沒有對“聶樹斌案”啟動再審程序。甚至去年10月,律師要求查閱聶案的卷宗,也被河北省高院回絕了。
聶樹斌案與呼格吉勒圖案,情節是高度相似的“真凶出現”,又都是在2006年前後被曝光的,引發輿論高度關注,卻長期沒得到解決。期間,家屬不斷鳴冤,律師反覆申訴,法學家頻頻上書,還有人大代表的仗義執言,媒體不懈追蹤,更有無數公民的長年牽掛。兩案成為共和國法治的晴雨表:涉及一名年輕人性命,疑點又是如此明顯,不可能、也不應該不了了之的。
也應當注意到,河北法院系統本身就是聶案的審判者,再讓它複查甚至再審聶案,的確存在一定的“利益衝突”,這或許是聶案八九年沒有突破的原因。而這次最高法充分運用司法智慧,依法定職權指定山東省高院“複查”此案,讓身陷此案近20年的河北高院回避,這樣讓案件的複查者可以“輕裝上陣”,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羈絆。希望山東省高院能及時、全面查清案情,充分落實“罪疑從無”原則,讓19年前已然逝去的那條生命能獲得一個公正的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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