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雙方將進一步支持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發展,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帶動中哈邊境地區經貿往來和社會經濟發展。
七、雙方強調,加強兩國邊境地區經貿、能源、投資、農業、水利、科技、人文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將加快商簽《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毗鄰地區合作規劃綱要》。該綱要將擴大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與哈薩克斯坦毗鄰兩州企業間務實合作。
八、雙方認為建立中哈地方合作論壇十分重要,該機制將為兩國相關地區加強經貿、交通、投資、人文領域合作提供補充。雙方將責成兩國相關部門就籌建中哈地方合作論壇成立工作組。
九、雙方商定,將繼續發揮中哈合作委員會及口岸和海關合作分委會等機製作用,深化邊境合作,包括邊境口岸和海關管理合作、口岸配套設施建設、海關便捷通關合作、稅費政策協調、過貨運輸費用等。
十、雙方商定繼續在能源領域開展積極協作。
雙方支持在和平利用核能領域開展全面合作,歡迎兩國有關部門和企業簽署關於加強核工業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和關於擴大和深化核能領域互利合作的協議。
十一、雙方指出,中哈合作委員會是推動雙邊各領域合作的重要機制,有利於深化中哈全面戰略夥伴關係,進一步鞏固兩國人民的睦鄰友好和共同繁榮。雙方商定2015年在中國舉行中哈合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
雙方將保障順利實施經濟領域合作項目,相互吸引投資。
中方將支持哈方舉辦2017年“未來能源”專項世博會。
十二、雙方高度評價中哈利用和保護跨界河流聯合委員會的工作。雙方將根據兩國領導人在跨界河流領域達成的共識,在2015年聯委會工作計劃框架內,盡全力落實各項工作安排。
十三、雙方鼓勵兩國環保機構就制定並協調“綠色橋梁”夥伴計劃聯合實施步驟以及加強清潔技術領域合作的可能性進行探討。
雙方願意發展和加強上海合作組織框架下的互利環保合作,共同促進區域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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