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5日電(記者 廖梓達 李仕奇)立法會職員下午兩點到場表示,現場佔領人士未經立法會行管會批准,在立會示威區及廣場逗留,並在多次勸告後拒絕離開,可能觸犯有關法例及擔負刑事責任,呼籲佔領人士在一個小時內自行帶同私人物品離開。
該名職員表示,若佔領人士一小時內不離開,秘書處會協助有關人士離開,屆時現場物件亦會由秘書處清理,如遇阻礙及抵抗,立法會會邀請警方協助。
在立法會職員宣讀通告期間,有佔領人士在一旁高呼口號,及在職員身後手持標語示威。
立法會職員到場呼籲佔領人士自行帶同私人物品離開之後,現場佔領人士開始收拾物品,但大部分佔領人士選擇將物品轉移至立法會大樓對出添美道暫避。
有佔領人士對記者表示,擔心物品在立法會秘書處清場時遺失,及避免與秘書處職員正面衝突,選擇先將物品移出立法會大樓前廣場範圍,是否撤離仍未決定。
立法會發言人表示,要求立法會示威區內的示威者立即離去,否則保安會介入;若示威者不合作,會請警方協助,不排除會作出拘捕和檢控。
在清場過程中,有行為藝術家歐陽先生以慢動作離去,保安沒有驅趕,只是指示方向。
約3:50左右,立法會職員確定示威區及大樓前廣場已無示威者,將從示威區範圍開始清理現場遺留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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