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6日電/“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發生重大腐敗問題,產生極其嚴重的經濟危害和深刻的政治危害。經濟損失往往多達上億元。”今天上午,監察部副部長郝明金做客中紀委官網,就“黨的十八大以來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與網友在線交流。
十八大以來,國企反腐已先後查處了數起大案,如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董事長蔣潔敏,中石油原副總經理兼大慶油田原總經理王永春,華潤集團原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香港中旅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長、總經理王帥廷,中國鋁業公司原總經理孫兆學等。
郝明金分析認為,目前國企腐敗具有四大顯著特點,排在第一位的就是“一把手”腐敗,“一是部分企業‘一把手’涉案,形成系統性腐敗案件。我們知道國有企業資本雄厚,居行業優勢地位,掌握著稀缺市場資源, 這自然而然成為社會競相‘圍獵’的對象。特別是企業的‘一把手’權力比較集中,又缺少監督制約,很容易產生腐敗問題。由於‘一把手’‘失守’,影響和連帶企業多名領導人員倒下,最後的結果是查處一人端出一窩‘碩鼠’,拔掉一棵‘爛樹’清除多條‘蛀蟲’”。
郝明金列出的國企腐敗第二大特點為作案手法隱蔽,以貌似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行為。“有的企業領導人員在企業收購重組、招標投標、投資入股、股權轉讓等一系列生產經營活動當中,利用企業管理存在的漏洞、監督不到位、法律法規不完善等,採取‘鑽空子’、打‘擦邊球’等方式,以兼職取酬、獎勵激勵、商務活動和為職工謀福利等作為借口,從中謀取個人違法利益。不僅行為具有隱蔽性,也增加了調查取證和定性處理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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