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7日電/最高人民檢察院17日消息,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季建業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山東省煙台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山東省煙台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新華網報道,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季建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季建業,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山東省煙台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季建業利用其擔任中共江蘇省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蘇州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長、揚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揚州市委書記、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其擔任中共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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