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1日電/在反腐敗新常態下,對節日腐敗的預防和提醒已成為近兩年來的常規動作。日前,中辦國辦發布《關於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各地也紛紛要求堅持務實節儉文明過節,堅決杜絕“節日腐敗”。與此同時,也明文規定,要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這句與往年的通知相比多出來的話,顯然有其特殊的含義。中央的八項規定,針對的絕不是職工的正常福利;“保障正常福利”也不是給作風治理踩刹車。我們更期待能夠從制度上既切實保障職工的正常福利,又進一步有效遏制借“正常福利”之名行腐敗之實的行為。
中辦、國辦通知:杜絕節日腐敗 保障正常福利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反對“四風”的要求,務實節儉組織好正常的黨團、工會活動,開展好年終走訪慰問生活困難黨員、老黨員、老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烈軍屬及企業困難職工等活動,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全國總工會:不應把八項規定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相對立
全國總工會1月9日召開2015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針對此前發布的《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裡對工會員工福利發放的相關規定,做了細節性的解釋,明確了過年過節工會怎麼發福利、慰問品;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堅持務實節儉文明過節,嚴禁年底突擊花錢,同時《通知》還要求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江蘇:嚴禁公款送禮 保障正常福利
江蘇省紀委省監察廳29日發出《關於切實加強元旦春節期間黨風廉政建設監督執紀問責的通知》,要求嚴管元旦春節“節風”,並公布多種舉報方式。
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不得用財政性資金舉辦年會、經營性文藝晚會。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規範獎金福利發放,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四川"兩辦":杜絕"節日腐敗" 保障幹部職工正常福利
四川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12月25日就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下發通知,要求要務實節 儉文明過節,杜絕“節日腐敗”,對違規違紀行為將嚴查快處,問題典型、突出的點名道姓通報曝光。但同時要求保障幹部職工按規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
>>>首先,釐清正常福利與節日腐敗的邊界
正常福利有哪些?
福利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福利是指在工資、獎金支付之外的所有待遇,包括社會保險在內;狹義的福利是指企業根據勞動者的勞動收益在工資、獎金以及社會保險之外的其他待遇。
福利還有法定福利與補充福利之分:就像社會保險、法定假日和帶薪年假、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產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工資性補貼(交通費、洗理費、書報費)和其他工資外補貼如獨生子女費、取暖費等,都屬於法定福利。這些福利待遇,只要是個單位,只要有員工存在,都得依法執行。至於補充福利,一般要視企業盈利情況,由企業自行決定福利項目和發放標準。因為企業效益不同,福利也就五花八門,什麼房租補助、午餐補助、通訊補助、財產保險、女工衛生費、子女醫療費補助等,不一而足均在其列。—上面這些,都可視為“正當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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