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幹部要警鐘長鳴,才能警笛不響。作為黨的幹部,必須與腐敗“絕緣”,對貪污說“不”,要敬畏權力,管好權力,慎用權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蝕、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要知道,“貪似火,無制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黨員幹部要堅持“勿以惡小而為之”,多從自己身上的小毛病改起;黨組織也要對幹部身上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朵、扯袖子”,早提醒,早糾正,不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要對幹部個人成長負責,更要遵守黨的鋼規鐵紀,對黨負責。
反腐不是“樣子貨”,從嚴治黨不僅是對黨和人民負責,更是對國家命運、民族復興的使命負責,發出“上不封頂”的反腐宣言,就是把這種職責義無反顧的扛上肩頭。反腐沒有“回頭路”,也絕非“斷頭路”,而是迎來黨和國家的新生,只有堅持將反腐常態化,才能讓風清氣正歸位,讓深化改革巨輪“吃水”更深,讓發展之路越走越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