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披露了羅歐的三個掩飾的手段。
一是將收受的賄賂交給他人保管,躲避調查。
早在惠州、揭陽工作期間,羅歐就有意識地將收受的紅包禮金,交給其在香港的同學或情婦保管。在省政府工作後,他也不直接自己收錢,而是讓別人代收。如2007年社會老闆羅某送其100萬元人民幣、400萬元港幣時,羅歐當面拒絕,轉身又授意其表弟李某將錢收下,並用贓款以李某名義購買商舖。羅歐用贓款購買的價值數千萬的豪華大宅和佔地十幾畝的超級別墅,都悉數登記在別人名下。
二是以假還款掩蓋真受賄,迷惑調查。
在收受李某150萬元後,羅歐覺得轉賬的方式收錢不安全,於是與李某簽訂假的借款協議。過後,還是覺得不穩妥,又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李某歸還120萬元,然後再讓李某通過提現的方式將這120萬元還回來,製造“借款和還款”的假象。
三是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
2013年,羅歐以其妹妹的名義收受了曾某贈送的300萬元干股,他深知這事容易暴露,於是立即要求曾某偽造股東會議記錄和借款協議,妄圖阻礙調查。
報道稱,廣東省紀委在2014年初已經開始在調查羅歐,而羅歐得知消息後,也利用自己多年分管政法工作結交下的人脈關係,向法律界人士“討教”,甚至與一些私人老闆串通,研究如何應對組織調查,偽造證據。此外,羅歐還向省紀委領導宣示清白,並藉機查探案情。
報道還稱,廣東省紀委原本決定在週一(2014年5月26日)控制羅歐。但為了防止羅歐利用自己省海防與打私辦主任的職務影響力潛逃出境,廣東省紀委領導開會討論決定提前動手。
當時,羅歐原本以為會等來送材料的同事,沒想到等來的是團團圍住自己的紀委辦案人員,羅歐不知所措,只是重複著一句“太突然了,真的太突然了!”
2014年5月25日,廣東省紀委監察廳官網“南粵清風網”發佈消息稱,據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海防與打私辦主任羅歐同志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上述《廣東黨風》的報道披露,羅歐剛到“兩規”點的時候,敏感而帶刺,面色沉鬱、抿嘴不語。談話人員從生活起居上對其悉心照料,幫他買衣服,多次跑市場為其配眼鏡。經過40多天努力,羅歐“防線”被攻破。辦案人員告訴記者,羅歐在拍攝警示教育片的時候非常合作,甚至連穿什麼衣服出鏡都徵求他們意見。連拍攝人員都說,“我從來沒碰到這麼配合的對象。”
最終,羅歐一共供出了超過1億元的涉案金額,平均每天就要“吐出”300萬。
2014年9月5日,廣東省紀委公佈了羅歐被“雙開”並移送司法機關的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