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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中評社 李仕奇攝) |
中評社香港1月16日電(記者 李仕奇)香港特區政府14日發佈2015年《施政報告》,其中規定有關來港投資移民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在昨日暫停,引起社會強烈反應。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現時香港的投資市場不乏資金,因此投資移民不再成為港府重點羅致的對象。不過他指出,入境處仍會繼續辦理已提交的申請,如果投資者已經完成投資金額的話,仍然可以在六個月內提交申請。而適用於“港漂”人士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則會在今年第二季度進行改良,簽註批准年限將由“1+2+2+3”改為“2+3+3”。
港府昨日就人口政策召開記者會,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以及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共同講解在《施政報告》內相關政策的詳細措施。
黎棟國在講述有關投資移民政策時表示,在2003年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時,正值香港經濟衰退,有需要吸引外來資金來港以刺激經濟增長,不過時至今天,整體社會的情況已有所改變,“純粹投資資金的移民,我們不再覺得可以成為我們重點羅致的對象”。他續稱,來港投資移民的人士有90%都是“先申請,再投資”,對於極少數“先投資、後申請”的人士,在投資後六個月內仍然可以申請移民,而現時仍未處理的申請有12500多宗,將在接下來的兩三年內處理完畢。
黎棟國指出,自計劃推出以來,截至去年9月底,錄得超過41000宗申請,已批准投資移民25000人,其中約23000人屬於“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居留權”的人士,大部份來自三個“無需去住就可以拿到居留權”的非洲國家。
港府於2003年為吸引全球資金,發展資產管理業務,遂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者只要在港投資650萬元(港幣,下同)就能擁有香港身份證。其後湧入的資金愈來愈多,港府在2010年將投資移民門檻調高到1000萬元,並將房地產剔出認可投資類別。據入境處資料顯示,該計劃自2003年10月推出以來,涉及總投資額2058.1億元,每年為香港帶來約300億元資金,其中投資房地產金額約425.88億元;投資指定金融資產1632.2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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