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1日電/對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前日建議,將國家安全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以保障國家安全。有行政會議成員和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昨日認為,本地立法可因應本港情況公開討論和定立細節,較以全國性法律處理國安問題合適,在香港實施全國性法律也要按照香港基本法程序,目前應先重點考慮以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在香港特區內部自行落實有關保障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葉國謙:廿三條立法港有責
據文匯網報道,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昨日表示,國安法對內地及本港都非常重要,然而,任何全國性法律要在香港實施,要根據香港基本法程序,吳秋北的計劃是言之過早,現階段提出並不適用。
葉國謙相信,社會會關心本港有否迫切性就國家安全問題立法,香港是國家一部分,從香港角度看,港人有公民責任就第二十三條立法,但須先經本地討論。
葉太:公開諮詢討論更透明
行政會議成員、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認為,因應國家安全,本地立法會立法時會經過公開諮詢及討論,程序更具透明度,由特區就第二十三條立法,比透過全國人大將國安法加入附件較好。而且,本地立法較依據普通法原則,嚴謹處理每項罪行的界定及細節,國安問題在港透過本地立法處理會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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