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3日電/記者22日從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了解到,西藏十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制定《西藏自治區天葬管理條例》的議案,這是西藏有史以來第一次從立法角度管理天葬事物。
據悉,《西藏自治區天葬管理條例》將包括天葬儀式、天葬台管理和周邊環境保護、天葬師的認定等內容。
新華社報道,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代表人事選舉工作委員會主任桑珠介紹,該條例的議案件將交由自治區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委員會審議,再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遞交審議結果。
桑珠說:“西藏將首次以立法形式管理天葬事物,這是對天葬這種藏民族擁有上千年歷史的喪葬習俗的尊重和保護。”
在此之前,西藏曾於1985年頒布天葬管理方面的佈告。2005年,西藏發佈《天葬管理暫行規定》。2013年,西藏自治區兩辦下發《天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5年的《規定》指出,天葬是藏族人民的喪葬習俗,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禁止對天葬活動現場進行圍觀、拍照、攝影、錄影;禁止在報刊、雜誌、廣播、影視、網絡上刊登、播放與天葬活動有關的文字、圖片、報道等。
據介紹,近年來,西藏自治區民政廳籌資近100萬元對西藏使用量較大的天葬台基礎設施進行維修。拉薩市的色拉夏添天葬台得到恢復使用。調查顯示,西藏目前共有1638座在用天葬台、1093位天葬師(兼天葬台管理人員)。
天葬是藏民族特有的具有濃鬱宗教色彩的喪葬儀式,已有上千年歷史,目前絕大多數藏族人遵從天葬的喪葬習俗。人去世之後,由天葬師對屍體處理,供養禿鷲、老鷹等,此舉被認為可以將死者靈魂帶往天堂。
由於天葬所具有的神秘性和宗教色彩,一直被社會各界所關注。近年來,不少內地遊客到西藏旅遊,出於獵奇心,希望目睹天葬儀式。但是,藏族百姓認為這一行為是對當地傳統和死者的不尊重。去年,西藏人大、政協等部門的調研小組深入西藏各地調查,形成了詳實的西藏天葬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