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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葉太:若國家緊急立法 港無機會討論23條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23 09:38:04


 

  被問到現在是否重啟二十三條立法工作的合適時間,葉劉淑儀指,特區政府只視“佔領”行動為公安事件,而非以國安事件或恐怖事件的角度處理,和歐洲目前所面對的反恐情況不同。儘管事件最終單由香港警方已可和平處理,但問題是將來會如何發展,“會唔會破壞力量大到警方處理唔到?或者已牽涉到國家安全,屆時單靠本港現有法例已不足夠。” 

  倘爆緊急事件 立法耽擱危險 

  她強調,二十三條立法工作耽擱下去十分危險,萬一有緊急事件發生,例如有人借香港襲擊內地,但香港又沒有能力阻止,國家屆時就要緊急立法,“香港也沒有機會討論二十三條了。” 

  她舉美國在九一一事件發生後即通過“愛國者條例”為例,指有關條例收窄了美國人的人權自由,被美國的人權組織批評,“當時九一一事發緊急,(美國政府)不知(恐怖分子)何時再襲擊美國,只能盡快賦予執法部門更大權力進行竊聽、拉人、不讓登機等。” 

  葉劉淑儀強調,凡緊急情況下立法,風險都大,比較粗疏,故未有事故前,早日討論如何就二十三條立法較為合適,如二十三條能盡快通過本地立法落實,就可將言論自由和罪行界定得更清楚。 

  她說,“我當年處理二十三條時,也知道港人很害怕以言入罪。......純粹講,抑或挑動仇恨、煽動暴力,那些界線該如何畫,甚麼時候會由純粹言論變成行動等,這些事情,普通法可以界定清楚,但內地法律比較著重原則性,如果要精密一點,(二十三條)通過本地立法就理想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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