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3日電/香港反對派組織“民陣”早前稱,將於2月1日發起遊行,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撤回“8.31”政改決定。但由於遊行糾察數目不足及計劃集會時間過長,至今未獲警方批出許可文件,即不反對通知書。
因糾察人數不足一百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特區政府進行政改第二輪諮詢期間,“民陣”稱要在2月1日發起一次“目標有10萬人參加的大遊行”,要促使全國人大常委會撤回“8.31”政改決定云。但他們卻“出師不利”,因為至今仍然未獲得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民陣”召集人陳倩瑩昨日聲稱,警方不批出不反對通知書,是因為他們的糾察不足100人,僅得50人,同時不接受將終點的集會時間提早1小時至下午4時舉行。她聲稱無法理解警方的要求,但同時又會諮詢法律意見以及討論是否改善安排。事實上,陳倩瑩也承認,其實過往“民陣”舉行的遊行都有100人擔任糾察,但是次因為人手不足而將糾察大幅減半。
另外,網上一群聲稱同樣反對人大“8.31”決定、但理念與“民陣”不同的人士,呼籲要杯葛民陣的遊行,又指出就算另外舉行遊行仍然會被“民陣”騎劫,故沒有必要為“民陣”“做大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