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總書記強調要大力加強包括黨章黨紀、法律法規等在內的制度建設,增強制度執行力,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在黨的十八大通過新修訂的黨章不久,習總書記即要求全黨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總書記強調,“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此後無論是到各地考察還是在中央主持會議,習總書記在多個場合反覆強調黨員領導幹部要守紀律講規矩。總書記指出:“定了規矩就要照著辦”“黨的規矩、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有力推動了黨的作風和紀律建設”“領導幹部要把深入改進作風與加強黨性修養結合起來,自覺講誠信、懂規矩、守紀律,襟懷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對黨忠誠老實,對群眾忠誠老實,做到台上台下一種表現,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越界、越軌”“對每個領導幹部,都要加強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訓,使大家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規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要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教育,讓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該這樣做、哪些事該那樣做,自覺按原則、按規矩辦事”“要堅持原則、恪守規矩,嚴格按黨紀國法辦事”。
在這次重要講話中,習總書記進一步系統全面地闡述了守紀律講規矩對於我們黨的極端重要性。在談到如何“守紀律講規矩”時,習總書記一針見血地提出了“五個必須”: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須維護黨的團結,堅持五湖四海,團結一切忠實於黨的同志;必須遵循組織程序,重大問題該請示的請示,該匯報的匯報,不允許超越權限辦事;必須服從組織決定,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不得違背組織決定;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
“矩不正,不可為方;規不正,不可為圓。”習總書記語重心長地強調黨員領導幹部要守紀律講規矩,並且把守紀律講規矩作為對黨員、幹部黨性的重要考驗,對黨員、幹部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檢驗。這不僅是管黨治黨的重要方略,也是對黨內存在問題的鮮明態度,必須引起全黨警醒。從十八大以來查處的一系列案件看,一些身居要職的黨員領導幹部與黨離心離德,大肆拉幫結夥,大搞陰謀詭計,甚至侵蝕到黨的一些重要領域和部門,其觸目驚心的程度已經到了必須背水一戰的地步。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了自己的所謂仕途,為了自己的所謂影響力,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製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經到了肆無忌憚、膽大妄為的地步!而這些問題往往沒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門黨組織的注意,發現了問題也沒有上升到黨紀國法高度來認識和處理,這本身同樣危險,必須斷然採取措施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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