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怎麼做?恐怕更應該做些增量,構建新的資本運營公司,把國有資本存量裝進來。”財政部相關人士認為,否則,國資委已經與現有國企、現有項目“難分難舍”,很難完全割裂開來做獨立投資人,會讓資本公司最終成為拿著國有資本不幹實事的“吃飯機構”。
這樣,就會涉及資本公司的權屬問題,歸國資委還是歸財政部?
“誰出錢,就歸誰。”前述北京市國資委人士說。例如,中投公司隸屬財政部,外匯儲備管理隸屬央行,如果再增加一個國資委來當“金主”,無論是資本公司層面抑或具體的國企、項目層面,都是“誰拿錢聽誰的”。
於是,國資委成立前“九龍治水”的歷史,或將重演。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得到一份文件顯示,此次推行資本公司試點,將暫不作增量考慮。機構屬性上,資本公司本質上為市場化主體,作為市場化出資人機構,無行政職能。政府將通過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以股東身份依法(包括《公司法》、章程、委托協議等)參與該類公司的治理和管理,不再向其所投資的實體企業延伸管理,不與實體企業保留行政關係、出資人關係,將資本公司作為實現政企分開的“界面”和“隔離層”。
上述類型的資本公司可分為商業類和政策類兩種,前者目標單一,以追求資本收益為主;後者負有政策性目標,但必須嚴格財務約束,保證一定的投資效率。
“商業類資本公司應該主要運營競爭性行業中的國有資本,對產業、企業無特殊偏好,少承擔、不承擔國家戰略任務。”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相關人士提出,否則很難對國有資產進行有效的結構調整和布局。
有消息稱,這一類資本公司未來可能吸收合併一些國企,或者接收一些國企母公司的國有股權,改組為金融性投資運營公司,同時剝離其實體產業。改組後,公司不再是既直接管理實業、又擁有投資業務的混合型控股公司,而會成為以股權管理和資本運營為主的金融性機構。
問題來了,中國的金融機構還不夠多嗎?以國資委為背景的資本公司,能有什麼條件和優勢去與現有各大金融機構競爭?
相關人士表示,無論其如何定位、如何組建以及如何運轉,目前都缺乏足夠的經驗,“非常困惑,只能先看看兩家試點企業的情況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