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8日電/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早前建議,在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未立法前,將國家安全法以附件形式納入香港基本法。香港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昨日表示,香港經歷違法“佔中”後,現時是合適時機為廿三條立法,並強調特區政府對此有憲制責任,“自行立法一定較引入國安法好。”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現時為香港律師會憲制及人權事務委員會成員的何君堯,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特首梁振英日前指未有廿三條立法時間表,只是“客氣說話”。特首身為香港特區的首長,有責任為廿三條立法做好準備。
自行立法較引入國安法好
他指出,香港經歷違法“佔中”後,社會經濟、民生情況相對較為穩定,相信現時是合適時機為廿三條立法,並強調自行立法一定較引入國安法好。他又認為,中央一般較少評論香港事務,近期有港區人代提出有關建議,相信並非其個人“興之所至”。
此外,警方近期“預約拘捕”多名涉嫌參與“佔領”行動者,本身是“保衛中環”行動召集人的何君堯認為,“佔領”者接連拒絕保釋,然後獲“無條件釋放”,令人感到“莫名其妙”。他建議警方檢討和調整有關機制,作出應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