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9日電/“學民思潮”等在“佔領”行動失敗後死心不息,早前更“邀請”中學“邀請”他們到學校“播毒”。一批家長昨日自發到沙田浸信會呂明才中學抗議,不滿該校邀請仍有官司在身的黃之鋒到該校開講。他們批評,該校此舉等同默認、鼓勵及認同用犯法手段去爭取訴求。校方則指,校方不支持以違法手法爭取訴求,是次講座為學生會舉辦的活動,校方會再了解有關情況。
據文匯網報道,約10多名家長昨日下午自發到沙田浸信會呂明才中學,高舉包括“之鋒犯法,理應伏法”、“支持學生去‘佔中’,教育不應傳歪風”、“分享犯法、歌頌違法”等標語,對該中學容許黃之鋒將歪理帶到校園表達不滿。
家長批做法等同默認犯法行為
活動發言人張先生批評,該校容許學生會邀請鼓吹違法“佔中”的激進分子黃之鋒入校與學生交流,等同默認、鼓勵及認同用犯法以至威迫手段去爭取訴求,令不少家長感到震驚。他續說,黃之鋒與學聯曾於2014年9月尾,為“佔中”揭開序幕,衝入政總,涉嫌違法,但呂明才中學卻引狼入室,荼毒青年,因此一眾家長特意到來向校方強烈譴責,以表達家長的擔心。
參與者之一的劉小姐形容,學校明知黃之鋒的主張,不應該讓他到該學校開講,“講者是有象徵性意義,可能他是對社會有貢獻的人,或一些有卓越成就的人。學校容許黃之鋒在講座主講,令學生會誤會走激進路線參與涉嫌違法的人,可以成為社會英雄,向學生帶出錯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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