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日電/“四個全面”是黨對治國理政實踐的新總結,開辟了黨對治國理政認識的新境界,提出了黨對新形勢下治國理政的新要求。
2014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調研考察和發表2015年新年賀詞時,強調和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問題。“四個全面”的提出是個重大的戰略思想,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新形勢下治國理政新的戰略思考、新的戰略要求、新的戰略部署,開辟了黨治國理政的新境界,豐富和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使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和國家各項工作關鍵環節、重點領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內在邏輯更加嚴密,是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總方略、總框架、總抓手、總遵循。認真學習領會和正確認識把握“四個全面”的內涵及其相互關係,對我們做好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工作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四個全面”是黨對治國理政實踐的新總結
“四個全面”的提出有一個歷史過程,“四個全面”的內容有其特定的內涵。如果對“四個全面”提出的歷史背景和歷史條件,或者說歷史淵源作一個簡要回溯、概括、總結和提煉的話,就是黨的十八大精神是總源頭,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是姊妹篇,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形成了從嚴治黨的新常態。也就是說,“四個全面”是從黨的十八大以後的實踐中得來的,是十八大精神的延伸、豐富和發展,它繼承了黨的戰略思想和理論,又是對新的實踐的理論總結和概括,當前正在指導著我們進行新的偉大實踐。
堅持“四個全面”,我們需要認清和理解“四個全面”的由來和內涵。第一個“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黨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任務。黨的十八大綜觀國際國內大勢,準確判斷重要戰略機遇期內涵和條件的變化,提出要全面把握機遇,沉著應對挑戰,贏得主動,贏得優勢,贏得未來,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其基本內涵是: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人民民主不斷擴大,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特別是提出了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上取得重大進展,在發展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明顯增強的基礎上,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因此,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也就成為我們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中的第一個目標,即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年的奮鬥目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含義卻發生了質的變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正在進行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則是將來完成時,也就是到2020年要完成的任務、要實現的目標。我們講“四個全面”,十八大精神是總源頭,指的就是這樣一個含義和思想。就是說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從哪裡來的?是從黨的十八大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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