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婚育切斷悲劇延續
李國武建議,對於精神病人婚育要嚴格審批。精神病人結婚應由具備一定資質的精神病醫院出具證明,具有遺傳性的精神病人應禁止結婚或禁止生育。而對於無法保證孩子基本營養、無法保證孩子接受正常義務教育的精神病人家庭,要剝奪其父母的撫養權。
李國武說,“社會對於這些孩子還應該專門規劃建立特殊學校,讓他們在新的環境下擺脫父母的陰影和心理負擔,同時能接受較好的醫學觀察治療,盡可能地健康成長。”
未發病者可以很好照顧子女
研究數據表明,一般人罹患精神分裂症的比例為千分之三,而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其同胞兄弟之罹患率為7%-15%,假如父母有一方患病,其子女罹患率增加至16%,若雙親均患有該病者,其子女之罹患率為40%-68%。研究表明,血緣愈近,患病率越高。
但對於有精神病患者能否撫養後代,湖南省腦科醫院中西結合科主任王超英則發表了不同的聲音。王超英認為,不少精神病患者在沒有發病的時候是可以很好地照顧子女的,並表示她所接觸過的患者中這樣的例子很多。
王超英指出:“我覺得問題的關鍵更在於對精神病患者的救治上,要讓精神病患者病情穩定,社會應該給予精神病患者更多的關愛和救助。”
暫無法律依據剝奪精神病患婚育
據瞭解,目前中國並沒有因父母雙方都患有精神病,而不讓他們撫養自己孩子的相關法律。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精神病人處於發病期,則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履行撫養義務,也就不能撫養小孩。如果是間歇性的精神病,沒有處於發病期,與正常人無異,就應該承擔為人父母應該承擔的責任,享受為人父母的天倫之樂,這也符合人道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