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強調,領導幹部要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法律、執行法律,帶頭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謀劃工作要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問題要運用法治方式,說話做事要先考慮一下是不是合法。領導幹部要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黨紀國法不能成為“橡皮泥”、“稻草人”,違紀違法都要受到追究。
習近平指出,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用人導向最重要、最根本、也最管用。法治素養是幹部德才的重要內容。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要抓緊對領導幹部推進法治建設實績的考核制度進行設計,對考核結果運用作出規定。要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此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其早日形成,早日發揮作用。
習近平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向要正確,政治保證要堅強。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我們要堅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我們要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在法治問題上的理論成果;我們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
習近平指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處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地位。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黨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這就是黨的領導力量的體現。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我們就是在不折不扣貫徹著以憲法為核心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我們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習近平強調,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幹部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範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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