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5日電/哪怕老人生前真幹過一些糊塗事,他就應該遭受遺棄命運嗎?對這類“疑難雜症”,沒有一個偏方能“藥到病除”,需要道德干預、法律供給、經濟保障等綜合醫治。
2月1日下午,浙江玉環縣一名老人在公路中間摔倒,隨後的8分鐘時間裡,共有4輛車和23名行人路過,但都只是看看,無人攙扶。最後,老人被一輛車碾軋拖行後死亡。
有一種冷,令人絕望。8分鐘內,23名行人,假如有一人伸出援手,將老人扶起,或將其從路中央挪到路邊,或站在老人旁邊報警、守著,老人就不會遇上那位莽撞的司機……可惜,一切只是假設,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劇還是在常見的“集體無意識”中發生了。2011年10月13日,發生在廣東佛山南海的“小悅悅事件”,曾引發過一輪反思,等到情景再現,一切的反思都顯得那麼蒼白無力。
不過,該事件的後續報道,竟峰回路轉。據老人所在村的村主任說,無人扶是因為該老人是當地出了名的酒鬼,以前多次摔倒過,“扶起來後,他就說是別人推倒的,要別人賠錢,還跑到別人家裡撒尿大便”。人死為大,對死者過多指責不應該也沒有意義,只是,假如情況屬實,事件的輿論方向可能會逆轉。許多網民表現正是如此,少了一些指責,多了一些調侃。
人死不能複生,哪怕老人生前真幹過一些糊塗事,他就應該遭受遺棄命運、不具備被援救的資格嗎?站在旁人角度,面對摔倒老人而無動於衷,人類特有的、有別於動物的悲憫心在哪裡?萬一哪天不幸倒下的,是自家老人,怎麼辦?不論什麼情況,老人倒地得不到及時施救終致慘死,都不僅僅是老人的恥辱。是以,對這種事件,我們還是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遠一些,超越個案。
跌倒的是人心,扶不起的是道德。對這類“疑難雜症”,恐怕沒有一個偏方能“藥到病除”,需要道德干預、法律供給、經濟保障等綜合醫治。道德上,既要正向激勵,散播見義勇為的正能量,也要反向警示,揭露銷蝕社會正氣的反面典型,抑惡揚善,不能含糊;法律上,既要用適當的法條來喚醒、強化公民見義必為的責任,像一些國家設立“怠於給予救助罪”一樣,還要懲戒“反咬一口”的故意行為,包括賠禮道歉和罰款等;經濟上,既為老年人上保險,當其摔倒受傷時有人埋單(譬如商業險),降低其訛人動機,同時也該為救人者撐腰,當遇上惡意敲詐時,能夠避免損失。
一個美好的社會,必然是一個可期的社會。當老人摔倒,自己敢於上前攙扶;當自己老了,有一天摔倒時,也一定會有人上來幫忙。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