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7日電/這幾天,兩個新聞,一個被熱炒,一個卻被淹沒在茫茫的文字之中。前者是縣以下公務員職務和職級並行,這個問題自去年深改組以後,就一直被熱議。如今全文雖然沒有公布,但總算是大勢已定了。
另一個則是國務院公布了關於改革和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制度的意見,但並不與每個人直接相關,所以未引起輿論熱議。
此二者均為文件,前者尚未公布全文,但如同一粒石子投入平靜的湖泊,在公務員群體,尤其是在縣以下公務員群體心中,攪起了一片波瀾。後者則專業性略強,即使有全文,對於普通民眾而言,也是大海撈針,茫茫然一片,不知所以。
事實上,對於中國而言,兩者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在傳統中國,權力運行結構的一個基本特征就是“皇權不下縣”,意思是說在縣以下這個區域,並沒有文官體系進行管理,而是由村規民約進行約束,由德高望重者處理糾紛。總而言之,是通過社會的自組織,實現縣以來基層的治理。
中國在經歷了“千年未有之變局”之後,隨著新中國的成立,逐步形成了“中央—省—市—縣—鄉”五級行政治理體系。而在村一級,實行村民自治委員會,實際是一個自我組織、自我治理的形式,在名義上,是不存在行政系統的。所以說,革命的成功與新中國的成立,打破了傳統中國“皇權不下縣”的格局。
在傳統中國,文官體系並不需要承擔他們的升遷,大部分人都是退休後的高級官員和當地德高望重之人。在行政層級增加之後,進入體制內的精英也會不斷增加。然而,領導幹部的數量是有限的,而精英群體卻在不斷增加。700萬的公務員,這個數量,規模可不小。如此,必然導致幹部升遷出現“天花板”現象。沒有了晉升的動力,基層這麼多事,靠誰來處理?
從這個角度來看,就能明白職級和職務並行的重大意義。換言之,這些長期耕耘在基層的幹部,對基層情況最了解,唯一缺的就是一個良好的晉升渠道,讓他們有動力在基層辦事。將矛盾化解在基層,這就是傳統中國“皇權不下縣”最精髓的部分。唯一的區別就在於,這些人以前是處於體制內和體制外的模糊地帶,而如今明確就是由財政供養的體制內人。
更進一步,這一方案也能有效避免一些跑官要官的問題,畢竟,兩個通道,都能上升。衡陽賄選、南充賄選,中央巡視組一再提出的部分地區“拉票賄選成風”,不都是晉升衝動在作祟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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