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8日電/近日,有網友在國家體育總局的網站上發現了一處權威發布,其內容與此前國家體育總局公布的巡視整改情況內容不符。
央視網記者在國家體育總局官網,找到了標注1月30日公布的《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草案)的通知》,其中這樣寫道:“公布代表團成績榜,包括金、銀、銅牌數,獎牌數和總分數。成績榜排序依次按照金牌數、銀牌數、銅牌數、總分數的高低排列”。 無獨有偶,2月4日,在另一份《第十三屆全國冬季運動會競賽規程》中也發現了相同的內容。
而在1月26日,體育總局向社會公布了巡視整改情況,在其中國家體育總局明確表示,“今後對全運會等全國綜合性運動會只公布比賽成績榜,不再分別公布各省區的金牌、獎牌和總分排名。”
“金牌榜”整改相悖信息系工作失誤
有關全運會成績公布方法,前後措辭竟成矛盾。 一時間人們猜測,取消金牌榜是否只是國家體育總局應付巡視組的權宜之計呢?
國家體育總局宣傳司司長張海峰表示:“有關的內容跟我們整改的通報是相悖的,我們特別重視,這也是我們工作人員的失誤,沒有嚴格地去審這個沒有定稿的東西就上去了,這是我們工作環節中出的問題,我們要進行整改,會進行內部治理避免這種問題再發生。”
據張海峰司長介紹,兩份“競賽規程”都仍是草案,處在向社會公示、徵求意見階段。 同時對於其中涉及成績榜的說明文字,張海峰司長沒有作任何辯解,而是承認文字內容本身存在嚴重錯誤。 在這樣描述下的全運會“成績榜”同傳統意義上的“獎牌榜”實際上是一樣的。
不過記者注意到,全運會規程總則的發布時間是1月30日已經在網上掛了一周。既然內容錯誤,為何遲遲不改? 對此張海峰表示:“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問題是延續了過去的做法,可能沒有更多想到關於巡視整改的要求,所以產生了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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