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1日電/北檢認定張顯耀沒洩密,做出不起訴處分。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昨開記者會怒辭,表示“失望、無奈、無法認同”,但基於尊重司法只能接受。王郁琦強調,馬英九和他都未授權張處理兩岸事務;“總統府”昨肯定王郁琦表現稱職,但去職與否未定。
中國時報報道,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被控洩密案,北檢昨做成不起訴處分。北檢說,張揭露資料只是一般公文,且“國安局”監聽張多年未發現異常,認定張非“共諜”、無洩密,昨將張顯耀、祕書張素玲、友人張姓台商3人不起訴確定。
憾檢認定“不起訴的洩密”
回溯本案,王郁琦說,他去年上半年在社交場合被台商告知,張顯耀和中共官員走很近,要他注意,“但因無具體事證,所以沒放心上。”直到去年7月下旬,他和時任“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提及此事,金表示會進一步了解,“幾天後,金祕書長回覆,從‘國安’單位得知的資訊,張副主委恐怕真的有問題。”
王郁琦昨在記者會火力全開。對張顯耀曾公開說,他涉案行為全經馬英九和王郁琦授權,王諷“當時心里想,真是怪事,我怎都不知道?”王強調,對張涉案內容,事前不知情,“更遑論有任何授權”。
王郁琦說,案發後,張曾說手上有馬英九傳真信函,載明王已告知資訊外洩一事,“信函內容就可說明,張顯耀公然說謊。”他說,馬英九已把信函交給他,如張顯耀同意,他可公布信件內容。對如此涉“國安”案件未達違法程度,變成一種“不起訴的洩密”,感到非常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