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陳水扁保外就醫是基於法治“國家”的人道原則要求的話,那麼,情況更為嚴重的受刑人卻不能,所凸顯的問題就不只是平等與否的問題,而且是人道待遇的問題。以懲罰或隔離為主要功能的獄政管理政策,不會重視人道的基本要求,可能還會以低劣的環境條件做為懲罰功能的標榜。這正是現在監獄環境的寫照。需要保外就醫的受刑人得不到保外就醫的待遇,一方面顯示監所的醫療條件嚴重不足,另一方面也顯示監所管理政策上人道觀念的欠缺。這絕對不符合聯合國人權公約所揭示的基本人權要求。
而以目前監所擁擠不堪的現象,還有教誨師配置明顯不足,工作待遇與勞力剝削的情形難以區別的種種方面加以觀察,在在都可看出今天的監所絕不是以促成受刑人再社會化而以矯正功能為主的機制,而僅僅是達成隔離、甚至實施報復手段的所在。三振立法等相關刑事修法所形成大幅拉長刑期的效果,益形助長了監所的擁擠與受刑人的絕望。這樣的監所,當然不符合當代法治國家要求的監所。
負責獄政的“法務部”,絕不能一味迎求社會上一部傳統應報刑罰觀的落伍思想,只以將受刑人與社會隔離得越久越好為能事,而不思讓社會大眾清楚了解,犯罪是必須社會正視共同面對解決的社會問題,監獄必須提供真能促成受刑人再社會化所需的矯治措施的所在,絕對不是將犯人處決或永久隔離,給予非人待遇的地方。
高雄監獄受刑人所反映的,恐怕只是冰山一角,應予以正視,認識到這是對於社會上“蒙起眼睛就以為看不見監獄問題”之錯誤觀念的第一次反噬,再不徹底全面檢討獄政問題,力求改進之道,只怕很快就會出現更大、更糟的事件,噬臍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