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2日電/自古以來,為官之道一直受到人們的重視。戰國時的荀況說,執政者手中握有很大的權力,但僅憑權力並不能使天下自行安定,“安之者必將有道也”。
環球網消息,習近平也曾就“為官之道”專門發表文章進行了詳細的論述,學習大國微信公號解讀習近平為官之道第二部分“為官之理”。何為“理”?《呂氏春秋》中提到理是判斷是非的根據。那麼在習近平眼中為官好壞的評判標準究竟是什麼?
原文中關於“為官之理”的內容摘錄:
為官之理在於講奉獻。這是由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
想當官又想發財是十分危險的。有些人當了官,就以權謀私,結果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古時候說“無官一身輕”,想當官又想享清福也是辦不到的。當官要負責任,任務沒有完成要找你,有困難要找你,出了事故要找你。
我認為認認真真地當好共產黨的官是很辛苦的。我也沒有聽到哪一個稱職的領導人說過當官真舒服。
既然這樣,為什麼還有人要當官呢?
從社會角度講,官是一種職業,必須有人去做;從個人角度講,當官是服從黨的事業的需要。
一個不圖私利,不圖享樂,只圖為社會、為人民多做貢獻,為共產主義理想而奮鬥的人,在領導崗位上,即使工作苦些、累些,但他的心裡是充實的,這種充實感對他來說就是一種無窮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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