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3日電/出租車行業圍繞費用的問題層出不窮,深圳市交委近日答覆深圳市人大代表建議時透露,將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從法律層面優化出租車行業的經營機制及確定駕駛員收入水平分配的指導原則。
出租車行業一直是社會廣泛關注的行業。雖然政府部門下發了出租車行業“收費一本通”,但是圍繞費用產生的問題還是層出不窮。企業、司機以及政府之間的關係有些混亂,本應是市場化運營的問題,如出租車司機月承包額,卻由政府主管部門來制定。
1995年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於2004年6月25日經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對《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作了部分修改,比如,將第三十三條修改為:“出租車租費實行政府定價。”,但該條例仍不符合現在市場的發展,應該進行修訂。出租車行業圍繞費用產生的問題層出不窮,在現有運營機制下,的士司機和企業、政府之間時有摩擦;紅的、綠的之間、甚至綠的和綠的之間常常出現爭客、不按規定區域營運的矛盾。目前《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修訂已經具備了管理和技術基礎。
深圳市人大代表陳潔就建議推行“出租車行業月繳定額聯動機制”,建立科學、合理、公平的調節企業和司機利益分配機制,在保證司機和企業基本收入的同時,剩餘的盈利根據市場情況,司機和企業按特定的比例分成,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適時逐步取消紅、綠的經營區域的限制,讓紅的、綠的共享月繳定額機制帶來的好處,真正實現特區一體化,徹底解決出租車行業目前存在的問題。
據介紹,深圳現有1 .6萬餘輛出租車,約3.6萬名駕駛員。為保障綠的司機月收入達到4000元水平,行業通過企業給綠的司機每月發放營運補貼250至750元。
市交委透露,將開展深圳出租車行業創建和諧勞動關係相關法律問題課題的研究,並從駕駛員收入水平與社會經濟水平協調同步發展的關係進一步完善出租車行業月繳定額聯動機制。
深圳將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從法律層面優化出租車行業的經營機制以及確定駕駛員收入水平分配的指導原則。並制定出租車行業月繳定額聯動機制的推行方案。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