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5日電/香港兩名學生在“佔中”期間,分別襲警及向警察網站進行網路攻擊,涉案兩名被告歐陽展鴻(23歲)及朱衍麟(18歲)分別被控以襲警罪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兩案昨日同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同被判以自籤守行為。當中被告歐陽展鴻被控方要求在法庭作出公開道歉,才獲控方撤控。
據大公網報道,被告歐陽展鴻報稱是學生,被控在去年11月19日凌晨,衝擊警方立法會外架設防線及水馬,期間與警員發生衝突。被告曾用右肘頂撞向一名警員胸口。事後其他警員即場拘捕被告,控以襲警罪。
昨日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改以自籤守行為來處理案件。不過控方提出守行為條件,要求被告按照控方的字眼,在庭上作出公開道歉,方可獲准自籤守行為。裁判官蘇惠德一度質疑控方,指檢控一方無權要求被告進行公開道歉,更擔心同類做法成為日後慣例,將會抵觸現行法律。
控方迴應稱,是次要求已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強調每宗案案情不同,日後案件需個別處理。裁判官蘇惠德最後決定判處被告自籤保2000元、守行為18個月,但無要求被告公開道歉。不過,被告則按控方字眼要求,在庭上稱:“為法庭造成諸多不便,本人深感抱歉”。
理大生涉攻擊警網站
另外,理大學生朱衍麟去年10月4日,涉嫌向警察網站進行網路攻擊逾7000次,企圖癱瘓警察網站。警方在同年10月6日於被告居所拘捕被告,控以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
控方案情指,在案發日警方追蹤攻擊者電腦IP地址,顯示攻擊由被告居所發出,逐將被告拘捕。不過在進一步調查時,發現被告家中的電腦系統,與案發日發動網路攻擊的電腦系統不?合,最後得知被告在案發日曾瀏覽某網站,而該網站相信是真正的網路攻擊源頭,被告的電腦可能被該網站入侵而向警察網站進行攻擊。控方昨日決定撤銷檢控,要求以自籤守行為處理案件。
裁判官蘇惠德判刑前告誡被告,進行網路攻擊後果嚴重,一經定罪有機會判監,希望被告小心地使用電腦,決定判處被告自籤2000元、守行為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