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實驗班”幫你實現飛行夢想
——空軍招飛局局長解讀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五大惠生政策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制定印發《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建設實施辦法》。確定從2015年起,在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陝西等空軍招飛生源主要省份,依托優質高中建設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每年招收1000名應屆初中畢業生,培育輸送熱愛空天、矢志飛行、素質全面的優秀飛行學員,這不僅是軍事飛行人才招收培養的重大變化,也為廣大青少年學生提供了圓夢飛行、勵志成才的嶄新渠道。就社會各界特別是學校、學生及家長關心的有關問題,空軍招飛局局長彭軍霞接受了專訪,詳細解讀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五大惠生政策。
政策一︰單列招生計劃,不影響報考其他高中
優質生源是確保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培養高素質新型飛行人才的基礎。《辦法》明確,空軍與地方教育部門建立軍地合作、各司其職、共同負責的招生工作機制。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在全省範圍內面向應屆初中畢業生招生,實行計劃單列。
彭軍霞介紹,空軍招飛機構將對報名考生組織政治考核、體格檢查和心理測試三個方面考查。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和空軍招飛機構的考查結果,綜合評價,擇優錄取,保障公平,保證質量。具體審批錄取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不能被錄取到其他學校,未被錄取的學生不影響報考其他高中。
政策二︰多項措施並舉,保證選拔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