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8日電/女童洋洋(化名)家住蒲城縣農村,為了讓其接受更好的教育,父母將她送到縣城讀書,住在城裡姑姑家中。夜裡熟睡期間,洋洋被姑姑年已6旬的公公多次猥褻。日前,王某因猥褻兒童罪,被蒲城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2013年冬季,為了上小學的洋洋上學方便,洋洋在農村的父母就讓她寄宿在縣城的姑姑家。洋洋與同齡的表姐被安排住在姑姑公公的房子裡,姑姑的公公王某已經60歲,3人同在一張大床上休息。
2014年夏季的一天,洋洋媽媽在給洋洋換洗衣服時,無意中在洋洋的內褲裡發現了異物。洋洋媽媽頓生疑惑,詢問了洋洋一些情況後就立即報案。
據警方偵查,2014年2月的一天深夜,姑姑的公公王某趁洋洋熟睡之際對其進行了猥褻。初次得手後,年已6旬的王某並未有罪惡感,隨後又兩次在深夜對洋洋實施了猥褻行為。曾被驚醒的洋洋雖然感覺王某的行為不對勁,但只有8歲的她並不太明白這些,也沒有給家人說。
事發後,王某雖然取得洋洋家裡的諒解,但蒲城縣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淫穢的方法猥褻女童,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判決後,被告人王某服判未上訴。
(來源:《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