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說法
饒平縣東山派出所民警:買來的新娘出走或者將自己轉賣以求得更多錢。
賴社會告知,21歲的越南兒媳婦賴柚是他花28000元,從一個嫁到饒平近20年的越南媳婦手裡“買”來的。
“兒子文化少,沉默寡言,很少與人溝通,去年已經32歲,還沒談過對象,家人非常擔心”,賴社會說,為給兒子找個媳婦,他打聽到在饒平浮山鎮有個專門給結婚困難的男子介紹異國對象的“媒婆”,“媒婆也是越南人,嫁到饒平近20年,之前多次給大齡男青年介紹對象,都是越南女子。因多次成功婚配,她在饒平的農村聲名鵲起。去年,我和兒子到媒婆家裡,看到了賴柚,兒子很滿意。經洽談,她開出28000元。”
“籌集28000元交給媒婆後,賴柚跟到我們家了”,賴社會說,賴柚到家後表現很正常,除不時與他人通電話外,其他都好,“因為期望她能給賴家傳宗接代,也不用她幹什麼活”。去年5月,賴柚有了身孕,經常離家出走,家人十分著急,四處找尋,成功將她找回來。
饒平縣東山派出所民警介紹,因為越南新娘是私家買賣而來,從法律層面上而言,無法承認他們的關係。在當地,她們因沒有戶籍,缺少安全感。這種沒有歸宿的境況使得許多越南新娘在與“丈夫”生活一段時間之後,會選擇出走或將自己當生意物品多次轉賣,以求得更多錢財。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