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把三部條令叫做“共同條令”呢?一是因為這三部條令規定的內容具有共同性。也就是說,三部條令規範的內容都是軍人最基本的行為準則,即從一個普通老百姓轉變成合格軍人必須遵照執行的行為依據。作為一個革命軍人,允許做什麼,不允許做什麼;應當做什麼,不應當做什麼,三部條令都有詳細、具體和明確的規定。二是因為三部條令的適用範圍和對象具有共同性。我軍有許多條令,分別從不同領域、不同範圍、不同內容上調整著軍隊內部的關係,如飛行條令規範航空兵的行為;艦艇條令規範艦艇部隊官兵的行為,而共同條令使用的範圍包括陸、海、空三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從高級將領到普通士兵,從現役軍人到參加訓練的預備役人員,都要堅決貫徹執行。三是共同條令的組織實施不僅是軍事機關的任務,軍隊的政治機關、後勤機關和裝備機關都有責任抓好共同條令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執行,做到“共同條令共同抓”。可見共同條令的影響特別大,它橫跨平時戰時,覆蓋各個軍種,規範全軍所有人員的行為。是解放軍運用最廣泛,執行最經常的基本法規,是治軍的基本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