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9日電/3月25日,新華網發布消息稱,記者近日從中央組織部獲悉,全國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基本完成了個人有關事項的集中填報工作,並就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向組織作出書面“承諾”。
根據安排,中組部將擴大隨機抽查比例,從原有的3%~5%,提升至10%;從今年1月起實行“凡提必查”制度。
根據規定,中國官員的報告主體是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據統計,2014年,這一群體已達150萬人。
按照要求,在報告內容方面,中國要求領導幹部報告的事項內容有14項之多,報告表要由報告人親筆填寫。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項,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等;涉及“家產”方面的有6項,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投資等情況。
這些事項中還包括很多子項和需要勾選的項目,要報告的內容可謂細之又細。比如,房產信息要細化到具體地址和交易價格,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一項中,關於房產來源,就需要寫明是購買、繼承、接受贈予還是其他來源。在報告持有股票的情況時,還需要填寫股票名稱及代碼、持股份額以及填報前一交易日股票總市值。
而此前中國官員的個人事項報告機制,存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受理部門缺乏權威,公眾缺乏了解,導致監督流於形式。
為了加強監督,目前的制度安排正在趨嚴趨實。比如,檢查結果的運用堅持“五個一律”:即凡是填報不規範或錯報、漏報的,一律要求重新填報或限期補報;未如實填報的,一律要求領導幹部本人作出說明;有意瞞報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後備幹部人選;發現違規問題的,一律責令其限期改正;涉嫌違紀違法的,一律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