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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上午透過“總統府”發言系統回應,強調他在台北市長任內,如果執行過程中確有同仁違法失職,他本人絕對不會逃避責任。(中評社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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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4月1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今天出版的《壹週刊》報道指稱馬英九說“大巨蛋及美河市都由副市長決行,他並不清楚細節”。馬英九上午透過“總統府”發言系統回應,馬英九強調,如果執行過程中確有同仁違法失職,他本人絕對不會逃避責任。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上午書面回應,指大巨蛋及美河市不能混為一談;不論是否親自核定,馬英九當年身為台北市長,自然要負成敗的政治責任。
陳以信表示,3月26日馬英九接受專訪時,僅指美河市案並非由市長決行,故“詳細內容不了解”,並不是指大巨蛋,因為美河市案與大巨蛋案完全不同,現在外界把兩案混為一談,是“張飛打岳飛”。因為當年台北市捷運站土地聯合開發案多達數十案,台北市政府早已建立一套分層負責的審核程序,在副市長或秘書長的層級代為決行是常態,因此當時的馬市長往往沒有看到公文。但大巨蛋案是市民、尤其是棒球迷高度關心的市政建設,當然馬市長關心的程度也不一樣。
陳以信還原馬英九當天說法:“我想不管是美河市或大巨蛋,目前都在調查當中,我們都會全面來配合。美河市從定案,一開始簽上來時,當時是由我們副市長決行,我只是知道,但詳細內容不了解,我們也願意接受任何調查。”
陳以信指出,馬英九受訪時說“大巨蛋的部分,我記得在2003年時,因為它變更了協力廠商,因此當時籌備委員會決定廢止,但是它(遠雄)提出申訴後,到了中央公共工程委員會,他們認為我們的廢止是不當的,要求我們再跟它(遠雄)重新繼續簽,在這種情況下,中央對我們是有指導的作用,我們就遵守了。換句話說,我們在過程中也盡了台北市政府應該有的職責,當然這個委員會不是我主持,他們都是由府內、府外的專家一同組成,然後再開始跟它(遠雄)做議約,所以我想這個過程都非常清楚,如果願意調查的話,資料都在那邊,我們樂於接受調查。”
陳以信說,當年中央工程會撤銷北市府的廢止處分後,北市府不服還提出申訴,但仍被中央所駁回。北市府兩度得不到中央支持,只得繼續與遠雄議約。可見北市府從開始就未偏袒任何特定廠商。
陳以信表示,馬英九強調,不管是美河市或大巨蛋,都是台北市政府所推動的市政建設。不論是否親自核定,馬英九當年身為台北市長,自然要負成敗的政治責任。馬英九強調,如果執行過程中確有同仁違法失職,馬英九本人“絕對不會逃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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