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日電/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昨日訪京。基金會執委會主席、民建聯馬恩國表示,基金會執委會已向港澳辦和基本法委員會提交《反港獨法》草案,預料今日會與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及副主任張榮順會面,討論有關細節。他期望人大常委會能夠為《反港獨法》立法,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訪京團,是由三十八名本港大律師和律師組成。
據《星島日報》報道,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訪京團,由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擔任團長,成員還包訪京團榮譽顧問、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及全國政協委員簡鬆年、基金會執委錢志庸、葉欣穎、何世坤等。
團長馬恩國表示,訪京團昨日已拜訪中國法學會,法學會關注近期港獨意識抬頭,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但《基本法》二十三條至今仍未立法,出現立法真空期。馬稱,基金會執委會已把草擬的《反港獨法》提交予港澳辦和基本法委員會。
他透露,《反港獨法》的草擬內容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把分裂國家行為列為罪行;其次是把“推動完全自治”,即反對、削弱、抗衡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列為刑事罪行;第三部分是把因本土意識,而作出擾亂社會秩序行為視為嚴重罪行,應較非法集結判刑更重;最後是任何人以資金資助上述三項行為也屬罪行。
被問到揮動龍獅旗會否觸犯草擬的《反港獨法》,馬恩國稱,若只是單單揮動龍獅旗不會違反《反港獨法》,但如果過程中擾亂社會秩序即屬違法,至於反水貨客的“光復行動”也會觸及《反港獨法》,他更直言,《反港獨法》正是要針對近日的反水貨客行動。
問及訪京團榮譽顧問譚惠珠對《反港獨法》有何意見,馬恩國稱,譚惠珠未有看過草擬的《反港獨法》,也沒作任何評論。基金會今日會拜訪基本法委員會領導,預料會與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及副主任張榮順會面,明天則會拜訪港澳辦。馬恩國相信今明兩日的會面,雙方將會討論有關《反港獨法》的技術性問題,包括人大常委會是否能夠為《反港獨法》立法,再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在香港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