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通“兩房”通道,加快庫存消化。鼓勵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從市場上收購合適的新建商品住房、司法拍賣住房或存量住房作為保障性住房房源,面向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配租。在城中村改造安置中,鼓勵實施貨幣補償安置方式,對安置戶在規定時間內,用貨幣補償資金到市場上購買商品房的,給予適當補助。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新建商品房房源用於出租。
四、落實稅收優惠,減輕購房負擔。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政策,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
從文件發布之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對首次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購房戶,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時,政府給予一定的補助。
五、優化金融服務,支持合理消費。積極開展住房公積金擴面工作,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的合同制在崗職工,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新社會組織職工和規模以上企業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
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力度,連續繳存滿6個月後,即可申請貸款。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在住房公積金放貸額度不足的情況下,實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轉商業貸款貼息。
六、規範估價行為,穩定資產價值。房地產抵押估價由商業銀行委托,估價費用由委托人承擔。房地產估價機構應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房地產估價規範和標準,不得以迎合高估或低估要求,惡意壓低收費等不正當方式承攬房地產抵押估價業務。
七、加強聯動監管,維護市場秩序。
八、推進信息公開,強化輿論引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