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6日電/扎實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核心之點在於把法治強制轉化為法治自覺,進而上升為法治信仰,使之成為一種習慣、一種傳統、一種價值,深深地銘刻在官兵心中。
尊法以誠,信仰才自覺。“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縱觀歷史,凡官吏和百姓都敬法、尊法,天下則興;若官不遵法、民不守法,天下必衰。法治是現代政治文明最堅實的基礎,也是一支現代化軍隊的重要標誌。但現實中,有的依法辦事的意識弱,信奉“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習慣於“拍腦門”決策、“拍胸脯”表態,甚至以“土政策”“土規定”代替法規制度,“黑頭不如紅頭、紅頭不如白頭、白頭不如口頭”等現象不同程度存在;還有的嚴人不嚴己、嚴疏不嚴親、嚴下不嚴上,對別人講法紀、對自己講私情。這些人“脖子以上的問題”沒有解決好,頭腦還沒有得到法治化武裝,身體已進入法治化時代,唯上、唯己、唯眾、唯舊,就是不唯法。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而這種擁護和信仰,主要來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尊嚴,來自法律對公平公正的維護,更重要的應該是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示範引領。
學法以真,信仰才堅實。法治信仰是人們對法律的一種認同和依歸。只有走近它、了解它、認知它,知其精髓,揚其精神,法治信仰大廈才有牢固的根基。現實中,學法不真、知法不多、懂法不深的現象還較為普遍,有3種典型表現:一是“浮”,學得粗枝大葉、蜻蜓點水,沒有沉下去深鑽細研,更談不上系統掌握、入腦入心;二是“虛”,學為應景敷衍、功利機巧,學法主要是對付檢查、應付考試,看似讀了“一筐子”,實際上沒烙下啥印記;三是“愚”,對法不屑一顧、束之高閣,覺得沒什麼好學的。這些現象背後折射出的是對法的無知和藐視,很大程度上影響和制約了軍隊法治化建設的進程。知是信的前提,如果學都不去學,何來認同和信服?當下,最緊迫的是要解決真學真信的問題。要按照“掌握共同的,熟記常用的,牢記本職的,了解相關的”的思路,把學法普法作為新兵啟蒙課、作為官兵基本課、作為領導必修課,切實掌握崗位履職必需的法律規章。用好法治高端講座、送法下基層、法紀教育日等行之有效的傳統手段,開展黨委中心組集體學法活動,全面推進部隊法治教育訓練,真正把法治融入每個官兵的靈魂和血脈,內化為每個官兵的虔誠和信仰。
守法以嚴,信仰才穩固。“天下大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在張居正眼裡,明朝的法律已經夠多的了,朝廷之所以亂,不在於沒有法規,而是沒人認真去遵守。當前部隊中有法不依的問題仍然突出,主要是一些不良心理在作怪。有的存有法不責眾的從眾心理,認為“別人能做,我也可以做”“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致使一些傾向性問題“滾雪球”似地發展;有的存有不以為然的僥幸心理,自恃高明鑽空子,放縱自己的行為,遷就自己的過失,失去做人的尺度,結果往往是“久走夜路必遇鬼”,在法律面前栽了跟頭、吃了苦頭。這些潛在的不良心理,必然導致法治信仰外在形態的虛無空洞。令嚴方可肅兵威,命重始於整綱紀。厲行法治、嚴肅軍紀,是治軍帶兵的鐵律,也是建設強大軍隊的基本規律。要堅持嚴字當頭、嚴於較真,不搞“網開一面”、不搞“下不為例”,對違規違紀者一視同仁;堅持有錯必究、執紀必嚴,不以錯小而姑息,不以位高而免責,不以眾犯而放任,真正實現法紀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以上率下、從己嚴起,丟掉人治、丟掉特權、丟掉私心,絕不能只當遵守法律的“吆喝人”、落實條令的“局外人”、貫徹規章的“評判人”,只有主動把自己擺進去、嚴起來,做到守法如山、執紀如鐵,法治信仰才能更加安定、更加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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