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4日電/早前在屯門反水貨客示威活動中,被示威者誤認作水貨客的老伯伯,準備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當晚撞擊他的數名示威者提出民事索償,索取港幣1元之象徵式賠償。雖然仍未找到“被告”,但李伯呼吁他們盡快出來自首,承擔責任,並當面道歉。
遭圍堵辱罵 回憶感氣憤
據香港商報報道,現年73歲的李偉權,居於屯門,於上月8日晚上約7時左右由屯門公園回家時,途經反水貨客示威活動的地點,因拉著手推車而被示威者誤以為他是水貨客之一,繼而圍堵他、以粗口辱罵他,甚至將他推倒地上,幸而李伯與膠箱內的鸚鵡沒受傷,只是音響器材造成損失,要重新購買。
李伯昨日由義務律師陳曼琪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打算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當晚撞擊他膊頭及從后拉扯他,令他向后跌倒的數名示威者,當中包括蒙面人士,提出民事索償,索取港幣1元之象徵式賠償。他又指,雖然事件中自己沒有受傷,但音響器材損毀,而且當時自己更被拉倒至“四腳朝天”,感到受屈,坦言自己的尊嚴、自由及安全受到嚴重影響。
李伯表示,當時自己並沒有挑釁示威者,但卻無辜被辱罵,而每當自己再次觀看被推倒的片段,自己都覺得很氣憤,但仍相信香港的法治之區,故呼吁涉案的示威者盡早出來自首,承擔責任,向自己作出書面道歉並支付1元的賠償,希望他們早日“回頭是岸”。
陳曼琪指,李伯是根據“普通法民事侵擾法律責任”及“香港人權法例第14條”,打算入稟控告有關人士。但由於至今仍未找到涉案人士,而且有人更是蒙面人士,故暫未找到被告,希望當晚目擊事發經過的市民可提供相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