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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柯指清廉破功 府:未圖利遠雄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19 12:42:32


  中評社台北4月19日電/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說馬英九“清廉破功”,“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今天駁斥指出,柯文哲用選擇性曝露公文方式轉移焦點,柯文哲公信力已在“3億男”事件中破功。

  針對大巨蛋案,柯文哲昨日公開批評馬英九“清廉破功”,影射當年馬市府“圖利”遠雄,“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今天強烈駁斥。

  中央社報道,陳以信質疑柯文哲與廉政會為何一再隱匿當年馬市府主動與遠雄“廢約”,足以證明馬市府並未“圖利”遠雄的關鍵情節?柯市府用選擇性曝露公文方式轉移焦點,令人遺憾。

  陳以信並痛批柯文哲的公信力已在“3億男”事件中破功,質疑柯文哲如不先把“3億男”事件說清楚,叫台北市民如何能再相信他?

  陳以信表示,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昨天公開聲明已清楚顯示,北市府於2003年12月30日所公告的投標須知,其中有關“權利金”與“履約保證金”的要求內容,與後來2006年10月3日與遠雄所簽約內容完全符合,甚至馬市府還新增要求遠雄加入“回饋計劃”,充分顯示馬市府當時絕未圖利遠雄。

  根據聲明,尤其馬市府2005年9月5日主動與遠雄“廢約”後,遠雄竟還3度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痛斥馬市府“恣意判斷、違法逾權”,要不是當時工程會連續3度撤銷馬市府的廢約決議,後來怎麼會由遠雄繼續興建大巨蛋?如此馬市府又何能圖利遠雄呢?

  陳以信說,特別是“監察院”糾正案中,第一項就指出工程會不該同意遠雄申訴,造成馬市府“別無駁准空間”,更痛批工程會是“恣意濫權、嚴重違失”。凡此過程都充分證明,馬市府曾與遠雄激烈爭執議約資格,因此雙方根本不可能合謀圖利。

  至於有政論名嘴曝光當年招商之前,有關“履約保證金”的公文。陳以信指出,這份公文是2003年12月1日發出,而後來12月30日馬市府才對外公告招標須知;因此這份公文正好證明“履約保證金”一開始就寫明金額是3億元,目的正如公文所載,係為“提高招商誘因”。

  陳以信說,尤其當時連誰會來投標都不知道,怎麼可能是為圖利遠雄而降低金額呢?他強調,因此這份公文正好證明後來與遠雄所簽約的3億元履約保證金,完全是依據最原始的招標須知內容而來,這項烏龍爆料更加證明馬市府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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