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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在美被捕中國產婦獲釋 行動範圍僅限居住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20 00:05:52


產婦吳瑩的前代理律師梁志毅
  中評社香港4月19日電/因涉嫌違反保釋條款而被逮捕的中國產婦吳瑩(Ying Wu,音譯)17日出庭,加州聖塔安那聯邦法院未對其行為定罪,並有條件地將其釋放。按照法官的要求,除出庭、看醫生,以及見律師外,吳瑩今後大多時間將在其住處度過,並須佩戴電子監控器,略有違反將遭監禁。

  據美國《僑報》報道,17日下午,因15日試圖登機返回北京而被捕的中國產婦吳瑩帶著手銬腳鐐出現在聖塔安納聯邦法院法庭內。吳瑩看上去近30歲,披肩長發,身穿深色帶帽休閑服及緊身休閑褲,除了手銬腳鐐外,看不出她是一個失去自由的人。

  法官麥克考米克(Douglas F. McCormick)並未給吳瑩設定具體罪名,僅表示她違反了保釋條款中的居住地條款與聯絡條款,並非逃逸。法官還在庭上特別詢問辯方律師,吳瑩剛剛出生的兒子及其丈夫是否仍在美國,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吳瑩的丈夫高菲(Fei Gao,音譯)17日下午一直在法庭旁聽席上旁聽。

  鑒於吳瑩曾試圖離美,檢察官在庭上建議法官將吳瑩監禁起來。但法官回應說,他非常不情願現在將吳瑩拘押起來。法官指出,月子中心案取證時間已超過35天,檢方應知道會出現證人離美的風險,“是何故導致的這一問題?”而後,法官拒絕了檢方提出拘押中國產婦的提議。

  法官在詢問了辯方律師有關吳瑩居住情況後說,法庭將讓吳瑩回到她們夫婦在爾灣市租住的公寓居住,但要沒收吳瑩及其丈夫高菲的護照,並要求每人簽署一份1萬元的保證金(Appearence Bond)協定。後經高菲提出需要回國工作賺錢,為此法官改變了最初的決定,不再沒收高菲的護照,並取消了他的1萬元保證金。

  法官要求吳瑩獲釋後,除出庭、看醫生,以及接受法律咨詢外,只能在自己的住處行動,外出行動範圍不得超出加州中區聯邦法院管轄區域。另外,吳瑩須佩戴電子監控器,略有違反上述規定,她將遭到監禁。法官說,直到吳瑩作為月子中心案件重要證人的身份解除之前,她都必須按法官的要求做,平時需要外出均需向法庭代理人通報,得到允許後才可行動。吳瑩表示對法官的要求不作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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