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飾 上交巨額“廉政金”打消別人對自己的懷疑
據了解,從2006年開始,洪金洲在很多次收錢後會將紀委、財政、辦公室等部門人員叫來,當面把錢以“廉政金”名義上交給財政,還開了相關收據。直至2013年案發,洪金洲上交款物累計達到5550多萬元。
洪金洲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他上交“廉政金”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2006年被提拔到凱里市任職後,給他送錢的人越來越多,收的錢也越來越多,他心裡感到“懼怕”;二是想通過上交款項“打消別人對自己的懷疑”。
哪些錢上交、哪些不上交,洪金洲也有選擇。洪金洲說:“對送到辦公室裡的一般都交,對送到家裡,數額不是太大的就收下了。”
在調查階段洪金洲曾供述,他在上交“廉政金”時故意不說清楚款項來源,以防在事情敗露後,他可以推脫說已將受賄錢物上交,從而達到將受賄款“張冠李戴”為“廉政金”的目的。
這筆巨額“廉政金”成為法庭辯論焦點。公訴機關認為,洪金洲一邊受賄,一邊不斷上交相關款項,其目的在於為其大肆受賄“打掩護”,應算入涉案金額。辯護人稱,這一款項不應被納入涉案金額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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