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0日電/國務院批准《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現予以印發。
中國政府網消息,根據方案,廣東自貿區的戰略定位為,依托港澳、服務內地、面向世界,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要樞紐和全國新一輪改革開放先行地。目標經過三至五年改革試驗,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實現粵港澳深度合作,形成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力爭建成符合國際高標準的法制環境規範、投資貿易便利、輻射帶動功能突出、監管安全高效的自由貿易園區。
天津自貿區的戰略定位為,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任務,以可複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努力成為京津冀協同發展高水平對外開放平台、全國改革開放先行區和制度創新試驗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貿易園區。目標經過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將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貿易自由、投資便利、高端產業集聚、金融服務完善、法制環境規範、監管高效便捷、輻射帶動效應明顯的國際一流自由貿易園區,在京津冀協同發展和我國經濟轉型發展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福建自貿區的戰略定位為,圍繞立足兩岸、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戰略要求,充分發揮改革先行優勢,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改革創新試驗田;充分發揮對台優勢,率先推進與台灣地區投資貿易自由化進程,把自貿試驗區建設成為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示範區;充分發揮對外開放前沿優勢,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打造面向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開放合作新高地。福建自貿區將率先推進與台灣地區投資貿易自由。福建自貿區將研究探索允許台資金融機構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台資持股比例可達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