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0日電/日前,河北承德市紀檢機關通報了12起黨政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其中一些科級幹部貪腐程度驚人。“小官巨腐”再度戳中了公眾的痛點。
我們痛的是國家的財產、群眾的利益竟被一些“小官”蠶食;痛的是黨的肌體、政府的形象竟被一些“小官”侵害。
小小的科級幹部何以能成為“巨貪”?為什麼“小官們”能夠前“腐”後繼?
從通報中,可以發現部分“小官”的貪腐之路:豐寧滿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竹國軍,在任局長期間,索取、收受企業賄賂400.71萬元;利用開具虛假發票、虛報費用、編造虛假合同等手段套取公款242.22萬元;隆化縣教育體育局原局長趙國軍在幹部提拔、人員調動過程中,收受多名校長、主任、教師所送財物41.25萬元;利用工程發包、結算權,收受工程承包商賄賂20.7萬元……
利用職務之便徇私舞弊,利用權力身份吃拿卡要,靠的全是公職、公權。雖然只是科級幹部,但他們往往身居要職,手中的權力足以讓他們在當地翻雲覆雨、興風作浪。而與企業、商家的直接接觸,更給了“小官們”貪污腐敗的機會。
然而巨額的贓款並非一時所得,“小官”的貪腐之路並非一日所成。如果沒有上級幹部的失查,甚至包庇縱容,或許“小官”也不會如此有恃無恐。
“小官巨腐”直擊老百姓的痛點,衝擊著反腐的防線。我們不禁追問:何時不再出現“小官巨腐”現象?
“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群眾是最敏銳的監督眼”。只有讓陽光普照,才能防止黴變、殺死毒素;只有讓社會監督最大化,才會讓腐敗分子無處藏身。
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將反腐的制度籠子織密織牢。比如執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比如加強監管,加大問責力度,比如進一步實施簡政放權,鏟除官員權力尋租的土壤。
實現制度效應的最大化,在於各級各部門嚴格落實,體現責任擔當。築牢堅不可摧的反腐防線,取得反腐鬥爭的勝利,需要各級各部門守土有責、嚴陣以待、協同作戰,需要群眾鼎力支持。我們不能忽視“小官巨腐”的破壞性,不能容忍“蒼蠅臭蟲”污染社會風氣。
別再讓“小烏紗”擁有不受監督的巨大能量,別再讓他們在自己的“小圈子”裡肆意妄為。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