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道軍令中,嚴管幹部作風的政策最多,如2015年2月,軍隊發布專門針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管理的五項規定。這是十八大以來,首次同時發布多個部隊規定,也是軍隊首次成系統地規範選人用人制度;再如昨日印發的《嚴格軍隊黨員領導幹部紀律約束的若干規定》,用10個“必須”再次強調軍隊紀律建設,嚴格約束黨員領導幹部。
4月19日,中央軍委印發《關於建設對黨絕對 忠誠、聚焦打仗有力、作風形象良好 政治機關和政治幹部隊伍的意見》是指導政治機關和政治幹部隊伍建設的法規性文件。依據“對黨絕對忠誠、聚焦打仗有力、作風形象良好”目標,從3個方面細化了15條具體標準和要求。
在對黨絕對忠誠上,要求做到“五個特別”,即理想信念特別堅定、軍魂意識特別牢固、黨性原則特別堅強、官德人品特別端正、事業追求特別執著。在聚焦打仗有力上,從戰鬥力標準牢固確立、服務保證中心積極主動、任務中政治工作活躍有力、軍事素質過硬、政治工作準備方案預案完備5個方面作出規範。在作風形象良好上,要求達到“五重”,即重實幹、重公正、重法治、重創新、重身教,模範踐行軍隊好幹部標準,帶頭做有靈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軍人。
軍隊打出了一系列從嚴治軍的“組合拳”,充分說明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在加速的同時,也在提效。
預示軍隊反腐會有後招,不收斂不收手的露頭就打
從王守業案、谷俊山 案到徐才厚案,再到今年年初軍隊50天內公布30名高級將領涉腐名單,這一系列反腐重拳,彰顯了中央從嚴治軍、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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