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掛職都幹啥?
在今天的座談會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特別強調,這七名掛職幹部“有職有權”,“要把掛職幹部當自己人,充分發揮作用。”
據悉,在掛職期間,7名專家學者將參與所在單位領導班子的集體領導,與其他副職享有同樣的權利,可出席有關會議、參加司法政策研討、司法解釋制定、重大案件研究、司法改革論證等工作。交流掛職期間,專家學者一般不在非法院系統公務活動中使用掛任職務,不得以律師、顧問等身份參加有關訴訟活動。
學者“幹部”幹的咋樣?
在座談會上,首批最高法學者掛職幹部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研究室主任姚輝做了發言。他於2012年底掛職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他表示,“掛職鍛煉過程中,才親身感受到,作為最高司法機關,最高法院肩負著統一裁判標準、理順司法準則;維護大局穩定、促進公平正義;回應社會期待、促進國家治理等重要職能。”去年,姚輝參加起草的《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在2014年度中國十大互聯網法治事件評選活動中名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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