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4日電/一個放眼世界都清楚明白的以兩岸都同屬一個中國為核心基礎的“九二共識”在台灣民間基於對台灣早已自日本非法割據下光復歸還予中國的認知,其實也再翻不起什麼波浪;惟無奈於伴隨著台灣島上政治從業者的私欲不斷膨脹,儘管中國歷史上的中華民國已經滅亡,可勿論其一或以所謂的“一中各表”引導闡釋其所謂的“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仍“主權獨立”在台灣也罷;卻從其之不能言或抗拒“中國台灣”或“中國台北”即已足證其之所謂的“一個中國”不過只是為忽悠中國大陸,而依然只顧自憐的以為已經滅亡的中華民國,竟可以逾越《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無條件投降文書》等環環相扣的國際法檔,甚至無視《聯合國2758號決議》的存在,“自由心證”其之屬於中國歷史的“中華民國”,竟然又可以自外於中國,而卻又不能稱或抗拒“中國台灣”、“中國台北”的“主權獨立”於已歸還予中國的台灣島上,即已非常自相矛盾。
其二或以所謂“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論,實際上不過是企圖以此取代假議題的“台獨論”更足以窺知民進黨的所謂“台獨黨綱”不過只是一塊鬼面具作為恫嚇大陸的用於擺設,以為起到對大陸心理威懾作用的政治工具罷了。複從其之要求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登陸要稱來自“中華民國”;而由其之同樣不能稱或抗拒“中國台灣”、“中國台北”的主張言稱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國名”叫“中華民國”論等等說詞,難不可謂“藍”、“綠”陣營的演唱雙簧,都不過只是一個為實現所謂“中華民國依然主權獨立在台灣”的共同目的。
其三或以面對大陸縱言“九二共識”、批判民進黨的不廢“台獨黨綱”、不承認“九二共識”等等,卻從其等之仍不言或回避“中國台灣”、“中國台北”;複加上美、日等有心人士之于背後的慫恿,且美國政府不僅公然袒護日本在釣魚島問題上的以其等非法私相授受的行政管轄權逾越中國對釣魚島列嶼擁有的領土主權,更進一步公然唆使日本攪渾南海,對中國施以挑釁等等,已然明確暴露其等之根本目的是在覬覦中國台灣。因為,一旦中國台灣與中國大陸統一,美、日等的想方設法於東、南海問題上的攪渾,不僅起不到任何作用,其等之陰謀詭計也都必然一一瓦解。
緣此,美、日的結盟企圖攪渾東、南海,無異於是在為使台灣問題複雜化做掩護,亦等同給予前述或其一或其二主張者的心理支撐。由此不難可見,勿論國共二黨如何拉緊歷史鏈條的千百萬次論壇往來也罷,大陸的和平發展倡議縱是上策,但倘連“中國台灣”、“中國台北”之稱呼逐漸讓台灣方面政治從業者適應或習慣的霸氣都沒有,鋪滿全世界的“一個中國”之“一中大網”或以兩岸均堅持同屬一個中國為核心基礎的“九二共識”都將逐漸潰堤,何能再寄望于和平統一?
特別是在以中國為主導的“一帶一路”和“亞投行”之確立,且其之迅速獲得全世界肯定,有多達57個國家成為創始會員國,複從即使美、日縱尚未加入,卻亦不敢聲言反對不難可知,與歐洲陸地板塊相聯結的亞洲區域超級大國中國,在中國共產黨卓越的領導下,特別是在習近平總書記、國家主席、軍委主席的高瞻遠矚積極領導下,歐亞陸地板塊的相聯結作用,必然會很快的奔騰過歐美的阻隔於大西洋。易言之,對於位處兩大洋遙望大西洋彼岸的歐洲和遙望太平洋彼岸的亞洲的美國而言,以位處亞歐陸地板塊相聯結的超級大國中國為主導的“一帶一路”和“亞投行”勢如破竹大合唱的帶動亞歐美非澳全方位平衡大戰略,終將遙遙領先勝過美、日自賣自唱的所謂亞洲再平衡小戰略。
此際,複由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一書中,有一段:“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要推進科學立法,完善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要嚴格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要堅持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增強全民法治觀念,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要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其中除“要推進科學立法,完善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一節,對台灣而言仍可適用於“一國兩制”解釋外,其餘不僅適用於中國台灣,筆者更希望這些依法治國理念,特別是“要堅持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能落實到台灣來。好比台灣的法官竟然有一以“自古以來以長子居多”的“自由心證”憶測之詞,凌駕于以充分物證為依據的一審客觀公正的判決,作為返還房屋的確定判決,而造成迄今投訴無門的冤假錯案,不就正是不“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和稀泥案例麼?
綜上所論,觀近日的美、日同盟,且不說實際上不過是美國企圖以宗主國地位挾持或綁架日本作為盟國,意圖讓美軍能永久賴在日本,讓日本作為美國的前沿陣地,或讓日本人成為美國人的炮灰,以為能謀得符合美國的最佳國家利益。在對菲律賓或企圖唆使越南的問題上,美國人的心態亦複如是,而罔顧二戰同為戰勝同盟國的中國的國家利益。再循此返觀前述台灣方面的或其一、或其二、或其三之說詞或主張,均亦難不可謂都是意圖以其等主觀之“自由心證”凌駕於客觀的有歷史事實和《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無條件投降文書》等環環相扣的國際法檔,甚至無視《聯合國2758號決議》中明確意涵的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取代的現實存在。援此,“堅持依法治國”、“全面依法治國”就更應該適用於依法實現統一。儘管4月29日,《國台辦》在新聞發佈廳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馬曉光對記者的相關提問,一再以“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實際上無異於否定了台灣記者以“九二共識”夾帶“一中各表”的相關提問;惟若能讓“中國台灣”、“中國台北”作為彰顯全世界對一個中國原則共識的詮釋,應該是讓前述台灣方面的或其一、或其二、或其三主張者,都必須逐漸去依法適應的和平發展上策。
(來源:新華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