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0日電/這兩年,恐怕沒人會以為中國的巡視是走過場或者兒戲。所有人都意識到,對相關單位來說,“被巡視”是長達數十天的被放在顯微鏡下的體驗,是讓人臉紅心跳的整改意見,是在制度和輿論等多重監督之下的具體整改措施。
所以我們無需驚訝於在2015年進入第五個月的時候,才等來了2014年第三輪巡視的整改意見。因為巡視制度所規定的嚴密程序以及整改本身需要解決的問題之多,都需要這麼長的時間。
我們看到,即使是過去這麼久,許多單位的整改意見一出爐,還是能立馬“上頭條”。一般來說,決定新聞能否“上頭條”的,有時是時效性,有時是重要性,這些新聞毫無疑問是憑借夠多的“幹貨”上的頭條。
一項制度最為人所看重的特質之一就是生命力。對於巡視制度來說,自從在十八大之後重新煥發生機以來,就一直顯示出旺盛的活力。第一輪巡視很“給力”,人們可以理解,但是在多輪巡視之後,為何還會如此“給力”,這生命力來自哪裡?
十八大之後的反腐制度建設中,巡視是其中很大的亮點,日趨完善,不斷精進。無論是常規巡視與專項巡視的搭配,還是巡視的“三個不固定”(即中央巡視組的組長不固定、巡視對象不固定、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係不固定),都有效確保了巡視不會變味。
可以認為,制度本身的完善,是其生命力的重要來源。在與一些專家探討時,他們普遍認為,我們很多時候不缺制度,而是缺制度的執行和監督。巡視制度無疑是做出了表率。
同樣不能忽視的是中國反腐的決心。從中央領導人到普通民眾,對於這一問題的認識、態度與期待是一致的。中國反腐,必須一反到底,而巡視就是反腐的一項利器。
這應當給我們其他領域的制度建設帶來啟示。我們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項制度是否成功,其成果老百姓都看在眼里。媒體之所以給巡視工作以“頭條”,就因為老百姓關心這個,喜歡這個。
在看到過去成果的時候,今年首輪巡視的“巡視進駐”階段也已全部結束。過去幾個月,不斷有被巡視的國企高管落馬消息傳來。巡視組繼續“給力”,輿論也自然不會吝嗇讓巡視新聞“上頭條”。這是對這一制度的認可,更是對中國反腐決心的認可。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